人事處主要負責學校人力資源管理、機構編制、崗位管理、人才引進、工資福利、社會保障等工作,主要職責是: 一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項政策法規,建立健全學校人事管理制度。 二、負責學校機構及人員編制管理工作。 三、負責學校人事管理及考核工作。 四、負責學校崗位設置、崗位聘用等崗位管理工作。 五、按照學科、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的需要,負責高層次人才的引進與服務工作。 六、負責教職工的工資、績效、福利、社會保障等工作。 七、負責組織教職工的體檢工作。 八、負責編外用工、待聘人員等管理工作。 九、完成學校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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